警方回應陳同佳案

2020年10月25日

警方回應台灣殺人案一事,指一直積極與死者潘曉穎的家屬跟進,並保持溝通。警方會繼續與死者家屬直接聯絡和提供適切可行的協助,惟不評論會面安排細節。

 

警方表示,一直與台灣警務單位透過警務合作機制處理案件,警方有專責人員負責港台間的警務合作機制,人員日常亦與台方保持聯繫。台灣警方如提出要求,香港警方必定適當處理。

 

此外,如果死者家屬希望將港方聯絡人員的資料交予台灣警方,以提醒台方可聯絡該香港警務人員,警方樂意將該人員的聯絡資料交予死者家屬。

 

警方又指,警務合作機制為兩地警方溝通的平台,與司法協助有別。警方重申,在香港,就某刑事偵查取得的證據,法律只容許用於該香港案件,要移交證據必須透過司法協助程序。由於《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不適用於台灣,目前沒有法律框架移交證據。警方一切行動和提供的協助必須按香港法律進行。

 

警方指出,唯有台灣方面容許陳同佳入境才能令事態有所發展。如果陳同佳獲台灣原則上批准入境,香港與台灣即可透過警務合作機制研究和安排其赴台行程。

 

至於法庭指示警方將屬於死者的證物交還死者家屬,警方已就此聯絡死者家屬。警方會按香港法律、法庭指示將死者的證物交還死者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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