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管局關注激光眼科程序安全

2020年10月17日

醫院管理局眼科統籌委員會今日向所有公立醫院眼科部門發出提示,重申嚴格遵守介入性程序安全政策的重要性,包括核實有關激光程序的能量要求和病人資料。

 

局方表示,非常關注近日兩宗涉及激光眼科程序的事件,並就事件向公眾致歉。

 

雅麗氏何妙齡那打素醫院一名病人本月12日在專科門診接受黃斑激光治療程序時,醫生注意到激光儀器發出的激光能量較原擬使用的能量高,並發現微脈沖激光設定有偏差,隨即重新調校手術儀器至合適水平,並繼續完成餘下程序。

 

醫生其後向主管報告事件,並安排病人本月14日返回醫院接受檢查,初步發現病人黃斑水腫增多及視力輕微下降。醫生已向病人解釋事件,並作出跟進治療和安排進一步檢查。

 

另外,東區尤德夫人那打素醫院一名病人本月12日在專科門診接受左眼黃斑激光治療程序。治療前,兩名護士在病人左眼眼角旁畫上記號,經確認後按醫生事前的安排為病人左眼滴入治療前藥物。

 

病人隨後進入激光治療室,核對身分後,眼科服務助理為病人左眼滴入麻醉藥水,及後根據醫生指示在治療期間將房內燈光調暗。

 

醫生其後開始程序,向病人右眼注入數發激光,病人當時未有表示不適。醫生發現錯誤後隨即停止有關程序,並重新調整儀器至正確位置,完成左眼治療。

 

醫護人員安排病人本月16日覆診並解釋事件。有關部門將繼續密切監察病人情況,初步未發現病人有任何明顯不良症狀。

 

兩間醫院已就事件向病人致歉,醫護團隊會繼續與病人保持密切溝通,提供所需協助。兩院亦分別成立根源分析委員會調查事件和提出改善建議,八星期內向醫管局總辦事處提交報告。

 

眼科統籌委員會會跟進有關報告並監察醫院執行改善建議的情況,避免再次發生同類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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