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期獲批補貼僱主料多於第一期

2020年10月11日

雖然第二期保就業計劃的批核已經進入尾聲,但社會上仍有不少迷思。過去在立法會中,立法會議員的問題花的時間通常都很長,而剩餘給官員可以回答的時間,往往只有零至數十秒,甚至澄清一些事實的時間都沒有。

 

第一期與第二期申請數目的差異

 

在表面上,申請第二期保就業計劃的僱主數目較第一期的少,不少評論便認為多了僱主計劃裁員,以及受補貼的僱主會減少。事實上,計劃裁員的僱主與數目,並不可以單從申請的僱主數目的變化推算出來。現時,我沒有足夠數字,反映計劃裁員的僱主與申請的僱主數目的關係,但在概念上和數字上,申請的僱主數目與受補貼的僱主數目明顯不相等。雖然第二期審批還未完成,但第二期受補貼的僱主的數目應較第一期為多,而第二期的補貼總額亦大有可能超過第一期。何以見得?

 

第一期保就業計劃共收到近16.9萬名僱主申請,當中超過15萬名獲批。第二期保就業計劃共收到15.8萬名僱主申請,當中14.3萬名是第一期獲批補貼的僱主。由於這14.3萬名僱主已確定於第一期符合資格,如無意外,絕大部分都會符合第二期的資格,而餘下的1.5萬名僱主,依第一期的申請成功率推算,最少都會有1.3萬名符合資格。

 

此外,我們亦收到超過3,000名第一期獲批補貼的僱主申訴,由於他們誤會第一期獲批僱主自動會獲得第二期補貼,所以在第二期截止前沒有申請。這些漏申請的個案數目雖然不少,但只佔第一期獲批數目的2%,看來他們大多數真是誤會了的機會甚高,否則難以理解為何既想申請,又符合申請資格,卻又沒有申請。當然這是酌情處理,並不代表這些漏申請一定獲批准,還要按照保就業計劃第二期的守則及條款及程序處理。

 

換言之,第二期最終符合資格的僱主總數可能介乎15.6萬至16萬名之間,亦即是高過第一期獲批的15萬名。

 

保就業計劃保就業不夠精準

 

由4月17日的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會議起,我已不斷解釋,由於疫情來勢洶洶,各行各業大受打擊,保就業計劃的設計必需簡、快、省,否則出台時,已為時已晚。在4月初復活節長假期中,我們開始構思保就業計劃。第一期申請在5月底開始,6月中申請期完結前已開始陸續為15萬名僱主發放補貼,保障接近200萬名僱員。而計劃第二期亦如第一期的簡、快、省,於9月13日申請期完結後三天已通知第一批二萬名僱主獲批工資補貼,而現時已完成處理近八成僱主的申請。

 

有幾快?大家比較以下各項由簡至繁的項目便知曉:財政預算案為滿18歲香港永久居民派發每人一萬元,由今年2月底宣布至6月底開始接受申請,花了四個月;關愛基金為滿18歲並以香港作為定居地而居港未足七年的低收入非永久居民派發每人一萬元,由今年2月底開始計劃至9月底開始接受申請,花了七個月;關愛基金非公屋、非綜援的低收入住戶一次過生活津貼,由2019年8月中宣布並計劃至今年7月2日開始分階段接受申請,花了近11個月;當然,最經典而最精準的關愛共享計劃,為多項2018至19年度財政預算案紓困措施中未能獲得4,000元的人士,提供差額的額外津貼至4,000元,由2018年3月開始構思,花了11個月才開始接受申請。

 

以上各項目,相關政府部門已盡了最大努力,以最短的時間,完成符合所有財務、人手安排等等的必須和嚴謹程序,以求令巿民盡早受惠。為甚麼要這樣長的時間?要詳細解釋都要很長時間;簡單而言,要符合過往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審計、廉政、行政及法律責任承擔、公平、公正、制衡等等要求,上述的時間都是必須的。

 

從上述例子,我們便可以知道,有多個元素影響推行項目的速度:申請資格的繁簡程度、是否有已確定資格及相關資料、程序有多少部分可以外判執行、額外要增聘多少人手,以及有多少申請與審批程序可以電子化等等。保就業計劃的設計便是要在以上元素都有利快速推行而建構,即是:申請資格要簡單、利用現有已確定的資料(即是強積金供款紀錄)、只增聘了17名短期合約及中介員工、外判絕大部分查詢,以及接受申請、審批工作及絕大部分處理申請與審批工作都是電子化。

 

後語

 

2019年2月底,在2019至20年度財政預算案中,財政司司長建議撥款200億元以購置多項社會福利服務處所。立法會於2020年3月開始審批2020至21年度財政預算案時,不少議員已經問200億元撥款花了或剩下多少。但事實上,財務委員會於2020年6月30日才批出撥款;社會福利署(社署)已隨即完成跟進工作並在上月底公開邀請業主放盤。我亦藉此預告和呼籲,在未來四、五個月,如各傳媒問勞工及福利局或社署有關進展,答案也會是「進行中」。我們可以保證,當完成購置第一批處所後,我們會盡快公布細節,讓社會和傳媒了解。

 

(以上是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10月11日在網誌發表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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