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入職公務員須簽聲明擁護基本法

2020年9月25日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表示,政府計劃下月向各部門發通告,以讓部門安排7月起入職的公務員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至於現職公務員的安排,當局正按機制進行諮詢。

 

聶德權今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見傳媒時說,有關簽署聲明的安排會作為新入職公務員聘用條件的一部分。

 

他說,星期二會見數個主要公務員團體和中央評議會,聽取他們對現職公務員宣誓、簽署聲明的意見,大部分代表也同意和支持有關安排。局方需與律政司確定,如有現職公務員不簽署聲明或宣誓,應如何跟進。

 

聶德權指,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是公務員的一貫責任,亦屬對公務員的要求,《基本法》第99條列明公務人員必須盡忠職守,對香港特區政府負責、《公務員守則》亦有列明對公務員操守的相關要求,而《香港國安法》第六條也提到,香港居民就任公職時應當依法簽署文件確認或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

 

他說,根據《香港國安法》第35條,如有公務人員經法院判決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其職務亦應馬上被撤銷。

 

對於有公務員團體代表擔心公務員作為普通市民表達意見方面的自由會受影響,聶德權說,公務員同時有香港市民和公務人員的身分。如公務員在社交平台的言論被公開,即使並非當事人原意,公開後招致質疑,當局會檢視是否有違公務員相關規例。

 

他強調,有紀律懲處機制、程序處理違規,會依據事實、證據處理,並給予當事人申訴機會,任何決定也會諮詢獨立的公務員敍用委員會意見,過程公正、公平。


回到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