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安法用以儆惡懲奸

2020年8月18日

(可按這裏收看整個會見傳媒的手語翻譯短片。)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香港國安法》是維護國家和香港安全的法律,用以儆惡懲奸,相當正氣。

 

林鄭月娥今日出席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時說,國家安全是任何一個地方的頭等大事,倘若國家不安全,市民生活會受很大影響,《香港國安法》作為維護國家安全和香港安全的法律,需要很嚴格執行。

 

她指,國際人權公約保障很多自由、權利,但部分自由和權利會因國家安全理由受到法律限制。她又指,香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已多次提及,自由並非沒有限制,若有人行使自由卻導致整個社會不穩定便要受法律限制。

 

對於有指政府應慎防把《香港國安法》武器化,林鄭月娥表示驚訝和難以理解。她說,《香港國安法》的法律條文是用以保護國家、香港安全,某程度上其本身已屬法治武器,用以懲罰犯罪者,儆惡懲奸,有防範、制止、懲治功能。

 

她又指,過去一年,被武器化的是金融體系、社交媒體,分別被用作制裁、「起底」,正需要透過這條相當正氣的《香港國安法》處理,保障香港市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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