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執法保障國家安全

2020年8月11日

警方強調,昨日的執法行動完全依法進行,保障國家安全,針對的是被捕人涉嫌干犯的違法行為,並非個別傳媒機構。不論涉案人的身分或背景,警方都會一視同仁按相關法例和實際情況專業執法。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昨日在全港多區展開執法行動,拘捕九男一女。被捕者分別涉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29條、涉嫌串謀欺詐等罪行。

 

就昨日的行動,警方已按法律規定和程序向法庭申請搜查令,並依照搜查令授權搜查多個地點,針對違法行為蒐證。由於有被捕人的工作地點是傳媒機構,故警方曾到該傳媒機構蒐證,其間多次出示搜查令,供相關機構人員和律師代表審視。

 

警方一向尊重新聞、言論和出版自由,在昨日行動前已特別提醒警務人員在蒐證時避免觸及採訪資料,而蒐證過程在該傳媒機構人員陪同下進行。對於有部分傳媒刻意抹黑警方的搜查行動,警方表示十分遺憾。

 

採訪安排方面,警方重申,一向尊重新聞自由和傳媒採訪的權利,在不影響行動效能的大前提下,都會盡量配合和便利傳媒的採訪工作。

 

為配合行動需要,警方會在一些執法行動中設立封鎖區,而在封鎖區外,警方會為傳媒提供協助,便利他們的採訪工作。

 

由於警方理解公眾對昨日行動的關注,警察公共關係科積極與負責行動的前線指揮官溝通,通過傳媒聯絡隊在現場協調,讓部分包括電視、電台、報章等傳媒機構進入警察封鎖區內,以較有利的位置進行更近距離的採訪,增加警務工作的透明度。

 

是次在封鎖區內讓傳媒採訪為試行安排,警方完全理解部分傳媒機構或記者對試行措施持不同意見,會在充分聽取傳媒意見後,檢討和優化日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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