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網誌談調解服務推廣

2020年8月2日

我早前接受了姚定國律師的專訪,與他分享律政司如何在國際及本地進一步推動調解服務,訪問今日刊登,歡迎大家前往Kluwer Mediation Blog (http://mediationblog.kluwerarbitration.com/2020/08/02/interview_with_hksj/) 瀏覽。訪問內容的中文譯本如下:

 

在替代爭議解決的領域裏,調解在解決全球不同規模的爭議當中,擔當重要角色。香港是亞太區內的調解服務樞紐,很多人都想了解香港可以為調解發展的現在與未來作出甚麼貢獻。今日很榮幸邀得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資深大律師,與我們分享調解服務如何透過各項政府計劃,在本地及國際得到廣泛應用及予以推廣。

 

鄭若驊資深大律師於2018年1月6日獲委任為律政司司長。她才華洋溢,既是資深大律師,也是特許工程師,更同時為處理複雜的國際商事及國際投資爭議的特許仲裁員。

 

鄭若驊女士是經全球選舉成為首位出任特許仲裁學會主席的亞洲女性,亦是Alexander Lecture講座歷史上首位女性講者,令我深表敬佩。她也是世界銀行國際投資爭端解決中心仲裁員,並曾任世界銀行制裁委員會成員。鄭若驊女士既擁有堅實的仲裁背景,同時看到以調解方式解決爭議,尤其在解決投資者與東道國之間的爭議的效益。

 

姚定國:不如我們由律政司在爭議解決方面的工作,特別是有關推廣調解成為爭議解決的方法開始說起?

 

律政司司長:你們或許都知道律政司設有調解小組,專責落實我們推廣及發展香港的調解服務的長遠政策,推行各項重要計劃,例如舉行不同的推廣活動、會議、培訓課程,有機會我可以再詳細講解。調解小組亦為調解督導委員會及其小組委員會提供秘書及研究支援,該委員會就香港提倡和發展調解提供意見。

 

調解小組同時要肩負起持續發展香港調解服務的工作,促進使用香港調解服務以解決本地及國際糾紛,並在大灣區推廣調解更廣泛的應用。小組的職能,與律政司推動香港成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方面的工作,可謂相輔相成。

 

2019年1月,直接隸屬律政司司長的普惠避免及解決爭議辦公室成立,加強統籌和實施律政司在避免及解決爭議範疇中一直推行的多項措施。辦公室與其他司法管轄區和國際組織磋商和簽訂合作或夥伴安排,亦在香港舉辦重要國際盛事和活動,並支持或鼓勵該等盛事和活動在本港舉行,以及在海外舉辦能力建設和推廣活動,以提升香港在促成交易和解決爭議方面的國際形象。調解小組是為辦公室提供支援的其中一員。

 

最近,我們為了「願景2030---聚焦法治」的十年計劃,在普惠避免及解決爭議辦公室下成立了法治組。透過與青年、律師及學者等持份者的專業交流、研究及能力建設,我們希望「願景2030---聚焦法治」十年計劃可以加深香港社會對法治概念及其實踐的認識,促進國際法治發展,以及維護香港繁榮穩定及持續發展。

 

姚定國:我對律政司在推廣調解及其他爭議解決的方法特別感興趣。我相信2020年下半年將會有很多推廣調解在不同層面應用的活動,可以為我們介紹一下這些活動,以及如何惠及調解員和有關人士,尤其來自海外的參加者?

 

律政司司長:「法律樞紐」網站已載有促成交易和爭議解決服務相關活動的詳細資料。讓我在此介紹當中幾個重點活動。

 

律政司今年下半年將正式展開「願景2030---聚焦法治」十年計劃。這項計劃旨在透過研究、持份者互相合作和能力建設探討法治的各個元素,推廣對法治的正確理解和認識,從而在本地以至國際層面促進共融和公平社會的可持續發展。首屆法治論壇將於11月2日舉行,為今年的香港法律周揭開序幕,接着是一系列的會議及研討會,本地及國際知名講者將會就法律及爭議解決的議題分享其真知灼見。

 

法律周的其中一個焦點就是在2020年11月6日舉行的調解會議。自2007年首屆調解會議開始,我們一直舉辦這個雙年活動。今年,國際和本地的傑出講者將獲邀就各個調解議題,包括體育調解、聯合國調解公約,以及國際投資爭端調解,進行討論。

 

另一個重要活動是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第三工作組間會。自2017年,第三工作組一直推動有關投資者與東道國間爭議解決機制的改革工作。更廣泛使用投資調解深受第三工作組支持。為推動投資調解作為投資者與東道國間爭議解決改革的一個選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將於11月9日及10日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舉行間會。這將是聯合國貿法委工作組首次在本港舉行會議,同時因應疫情,這很可能是第三工作組間會首次以在線和現場的混合形式舉行。

 

來自60個聯合國貿法委成員國、觀察員國家和組織的代表,以及投資者與東道國間爭議解決範疇的國際組織代表、專家和學者,將會出席間會。間會首日將會是專家小組的公開會議,探討投資調解的創新議題,歡迎國際調解員加入分享見解,以及和其他代表交換意見,促進就投資調解的國際規則制定。

 

談到投資者與東道國之間爭議解決,我們將繼續與國際投資爭端解決中心及亞洲國際法律研究院合辦投資法及國際投資爭端調解技巧培訓課程,今年已是第三年舉行。過去兩屆課程在2018和2019年舉行,參加者的反應非常正面,令我們深感鼓舞。本地及外地的持份者、政府官員、律師和調解員,均歡迎參加這個由國際級導師主講的培訓課程,從中獲益。

 

新型冠狀病毒病的疫情為全球帶來嚴峻挑戰,我們預期相關的爭議亦會增加。最近政府公布的其中一項措施,與爭議解決界別有密切關係,就是在2020年6月29日展開的新型冠狀病毒網上爭議解決計劃。計劃目的是提供快速而且具有成本效益的方法,包括調解,以解決全球和本地因疫情引起或相關的爭議,尤其是涉及受疫情影響或重創的中小微型企業的爭議。一邦國際網上仲調中心將會在計劃下,為公眾和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就爭議款額不超過50萬元的案件,提供網上爭議解決服務,收費低廉。計劃詳情可參閱www.ebram.org/covid_19_odr.html?language=tc

 

姚定國:聽聞律政司在本港設立法律樞紐,你可否為我們介紹,以及講解其設立原由?

 

律政司司長:依據推動香港成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這個政策目標,政府致力將在前中區政府合署西座的部分地方及前法國外方傳道會大樓的地方分配給法律相關組織使用。連同律政司位於前中區政府合署中座、東座和部分西座的辦公室,該處將成為位於香港市中心的法律樞紐。

 

已確認應邀進駐法律樞紐的法律相關組織,涵蓋本地、地區性及國際性的不同著名組織,專注於不同的法律或爭議解決服務或職能,反映本港作為理想的促成交易和爭議解決樞紐的地位。

 

法律樞紐有助吸引具國際視野的法律及爭議解決業界人才來港,並提供一個在亞洲的解決爭議或擴展業務的主要平台。

 

姚定國:香港作為領先的國際解決爭議中心 ,定希望吸引更多人到來進行調解以及其他方式的替代爭議解決。你認為香港有何優勢,可以吸引國際調解員來港工作?

 

律政司司長:香港就調解服務提供健全的法律框架。在規管方面,我們設有《調解條例》使調解通訊得以保密,以促進更廣泛地使用調解來解決爭議。香港亦是亞洲首個訂立《道歉條例》的司法管轄區,目的是提倡和鼓勵作出道歉,以期防止爭端惡化,和促進和睦排解爭端。

 

同時,司法機構也十分支持調解。他們肯定調解是普遍採用的替代爭議解決方式之一,而且合乎經濟效益。司法機構就此發出實務指示,鼓勵各方在提出訴訟前先嘗試調解。司法機構並設立了綜合調解辦事處,協助訴訟各方了解調解的性質,以及調解能如何幫助他們解決彼此的爭議。

 

在資歷評審方面,我們設有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作為對香港調解員進行資歷評審的單一機構。然而,調評會的資歷評審並非強制規定,其他司法管轄區的調解員亦歡迎來港進行調解工作。

 

你也會留意到香港為本地與外地調解員提供大量調解工作的機會,例如在《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的投資協議下設立投資調解機制,以協助解決投資者與內地或香港相關部門或機構之間的投資爭端。CEPA投資調解機制設立後,我們着手為亞洲區建立投資調解員團隊。如前所述,我們與國際投資爭端解決中心及亞洲國際法律研究院合作,舉辦投資法及國際投資爭端調解技巧培訓課程。

 

姚定國:最後,你對年輕的調解員有何贈言?

 

律政司司長:我希望與他們分享四個以I字為首的英文字:Inclusive(共融)、Informative(資訊)、Innovative(創新)和Interactive(互動),這正是去年11月舉行的首屆香港法律周的主題。

 

Inclusive(共融):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上體現共融,是調解員的特質。他們能夠接納和尊重來自不同背景、傳統和文化的各種意見和想法。

 

Informative(資訊):調解員必須掌握調解技巧,充分認識所需處理的業務或爭議的類型。

 

Innovative(創新):具備多角度分析問題的能力,能夠跳出框框制定創新的解決方案,以照顧各方的利益,是調解得以成功的關鍵。

 

Interactive(互動):掌握有效的溝通技巧,是推動彼此理解的要素。積極聆聽有助了解爭議的性質,從而協助爭議各方達成協議。透過以公平的態度鼓勵各方提出疑慮和發表意見,打破隔閡,有助達致雙贏方案。

 

第二屆香港法律周將於11月舉行,屆時將會舉辦各式各樣的能力建設活動。你可以從「法律樞紐」網站獲取最新資訊。

 

姚定國:謝謝司長在百忙中撥冗與我們詳談調解和相關議題,我們十分榮幸與感謝。

 

(以上是律政司司長鄭若驊8月2日在網誌發表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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