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緊急法押後選舉屬唯一可行方案

2020年7月31日

(可按這裏收看整個記者會的手語翻譯短片。)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說,援引緊急法押後立法會換屆選舉至明年9月5日屬唯一可行方案。對於此舉會令現屆立法會任期結束後出現真空期,她表示已向中央人民政府呈交緊急報告,尋求支持和指示。

 

林鄭月娥今日在記者會上闡述援引香港法例第241章《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的理據。她指,鑑於疫情屬危害公眾安全的緊急情況,新增個案和死亡個案均不斷上升,選舉活動和投票日的大量人群聚集和人際接觸如令公眾衞生情況惡化,會構成非常嚴重的公共安全危機。

 

她表示,第542章《立法會條例》和第599章《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均無法讓政府為確保選舉公平、公開和保障公眾健康而押後立法會換屆選舉一年。

 

林鄭月娥指,押後選舉可減低感染病毒的風險,從而紓緩公營醫療系統壓力,完全符合公眾利益。將選舉押後一年,這可避免妨礙立法會年度的議事周期和選舉周期,並可避免不適當地使用其他法律條文而引致司法挑戰,造成更大不確定性,影響特區政府管治。

 

她說,原訂於9月6日的換屆選舉的所有公告均會撤銷,選舉程序會隨着今日刊憲而終結,明日零時零分起生效,但選舉事務主任和候選人仍有責任須履行,政府也會處理選舉開支。

 

《基本法》第69條訂明,立法會除第一屆任期為兩年外,每屆任期四年,現屆立法會任期必須於9月30日結束。

 

林鄭月娥指,即使使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屬合憲合法,也只能把第七屆立法會選舉日期押後一年,而未能處理會期結束後一年的真空期問題。就此,她已向中央人民政府呈交緊急報告,尋求支持和指示。

 

根據國務院回覆,國務院支持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基於公眾利益和香港的實際情況,依法作出推遲選舉一年的決定。對於在推遲選舉情況下如何處理立法機關空缺的問題,中央人民政府會依法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作出決定。國務院並要求特區政府依法做好推遲選舉涉及的相關工作。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在記者會上表示,使用緊急條例是唯一方案,其中危害公安和緊急情況適用於押後選舉事宜,也符合公眾利益。

 

鄭若驊指,所有2020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事宜明日起不再有效,選舉主任無須再履行選舉法所訂職能,候選人則仍須提交選舉申報書,作為支付選舉開支依據。她表示,2021年將為一場新選舉,選舉開支會重新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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