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議新入職公務員簽宣誓文件

2020年7月10日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表示,政府建議今年7月1日或之後入職的公務員須簽署文件,確認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此舉有助確保政府有效管治。

 

聶德權今日在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會議的開場發言時說,為公務員引入宣誓或聲明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的要求,能體現公務員在《基本法》和《公務員守則》下的一貫責任。

 

這能讓公務員更明確認識其公職身分的責任和要求,有助進一步保護和推廣公務員隊伍須恪守的核心價值,從而確保特區政府有效管治。

 

他表示,政府基於上述原則提出落實的方向和建議,認為現職公務員也應遵守有關宣誓或聲明的要求,以體現和彰顯公務員的一貫責任。

 

具體執行方面,政府建議先安排兩類人員履行有關要求,第一類為日後所有獲推薦晉升出任較高職級、獲推薦實任或獲推薦轉任另一職系的公務員。

 

第二類為在政府決策過程中擔當重要角色或較高職級的公務員,例如首長級公務員,以及職務較敏感的公務員,例如紀律部隊人員、政務主任、新聞主任、律政人員等。

 

他指,政府需進一步考慮現職公務員履行有關要求的形式,以及有公務員未能遵從要求或違反誓言和聲明時的跟進行動和處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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