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餉地租須於本月底前繳交
2020年7月10日
差餉物業估價署表示,7至9月季度徵收差餉和地租通知書已發出,並須於7月31日或之前繳交。
通知書已計算該季度的差餉寬減,每個住宅及非住宅物業分別以1,500元和5,000元為上限。如應繳差餉額少於差餉寬減額,剩餘的寬減額不能用以抵銷任何一季度的未繳差餉。
上述寬減不適用於地租。
市民可透過銀行自動轉帳或電子繳費、電子支票支付網站、郵寄方式、郵政局或指定便利店繳交差餉及地租。
遲交款額會被加徵5%附加費。如在最後繳款日期過後六個月仍未繳交,包括5%附加費在內的逾期未繳款額,會再被加徵10%附加費。
市民如未收到通知書,可致電2152 0111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