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餉地租須於本月底前繳交

2020年7月10日

差餉物業估價署表示,7至9月季度徵收差餉和地租通知書已發出,並須於7月31日或之前繳交。

 

通知書已計算該季度的差餉寬減,每個住宅及非住宅物業分別以1,500元和5,000元為上限。如應繳差餉額少於差餉寬減額,剩餘的寬減額不能用以抵銷任何一季度的未繳差餉。

 

上述寬減不適用於地租。

 

市民可透過銀行自動轉帳或電子繳費、電子支票支付網站、郵寄方式、郵政局或指定便利店繳交差餉及地租。

 

遲交款額會被加徵5%附加費。如在最後繳款日期過後六個月仍未繳交,包括5%附加費在內的逾期未繳款額,會再被加徵10%附加費。

 

市民如未收到通知書,可致電2152 0111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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