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可令一國兩制更加牢固

2020年7月7日

(可按這裏收看整個會見傳媒的手語翻譯短片。)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國安法》可令「一國兩制」更加牢固、行穩致遠,且能保障絕大多數香港市民合法享有的自由和權益。

 

林鄭月娥今日出席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澄清外界對《國安法》的一些謬誤。她指出,實施《國安法》目的是讓「一國兩制」行穩致遠,並藉這次立法重新認識和確立香港的憲制秩序,又指必須堅守「一國」,「兩制」才能有穩固基礎,如任何人認為《國安法》立法破壞「一國兩制」,似乎是別有用心。

 

她認為,《國安法》立法是決斷且有決心的回應,說明不斷挑戰國家底線的行為不可再被容忍。

 

林鄭月娥又說,中央政府有根本責任、香港特區亦有憲制責任維護國家安全,因此中央任命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和設立駐港維護國家安全公署,協助特區履行保護國家安全的職責,符合「一國兩制」、且會令有關體制更加牢固。

 

對於有說法指《國安法》非常嚴苛,削弱或漠視人權和自由,林鄭月娥反駁說,制定有關法律的重要原則包括切實保障和尊重人權,且法律對四類危害國家安全的嚴重違法行為有清晰定義,不存在有人誤墮法網,反而保障了絕大多數香港市民合法享有的自由和權益。

 

另外,林鄭月娥重申,《國安法》屬全國性法律,由內地制定是理所當然;國家安全屬於國家事權,而非香港特區高度自治範圍,《基本法》列明全國性法律可在經過相關程序後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從而在香港公布實施。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草擬法律條文的過程中,亦聽取了包括她和特區政府主要官員在內的很多不同意見,因此外界指責《國安法》應由立法會而非中央政府制定的說法錯誤,特區政府也非被蒙在鼓裏。

 

她又說,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的工作涉及非常敏感和複雜的國家安全事宜,不予公開。她和特區政府主要官員會繼續努力解說《國安法》的內容和落實執行,並透過社區宣傳和學校教育,讓香港年輕一代更掌握《憲法》、《基本法》和國家安全的相互關係,以防被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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