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汰柴油商業車修訂規例9月生效

2020年7月2日

環境保護署表示,《2020年空氣污染管制(空氣污染物排放)(受管制車輛)(修訂)規例》已獲立法會通過,9月1日生效,以落實新的鼓勵與管制並行計劃。

 

計劃旨在2027年底前分階段淘汰在指明期間作首次登記約四萬輛歐盟四期柴油商業車輛,進一步改善路邊空氣質素。

 

根據計劃,政府會按車齡向合資格車主提供介乎相若新車平均應課稅值31%至37%的特惠資助,並為裝配汽車附加物的貨車提供平均車身價值15%的額外特惠資助。政府正籌備實施計劃,以期下半年推出,發放特惠資助的時間稍後公布。

 

修訂規例會按歐盟四期柴油商業車輛的首次登記日期,訂明車輛的退役期限

 

環保署表示,修訂規例規定車主由車輛退役期限起,如再次為車輪申請牌照,須符合車輛申請牌照當日作首次登記時適用於該車輛的排放標準,否則運輸署署長可拒絕發牌。

 

至於部分原設計為歐盟五期而在首次登記被分類為歐盟四期的車輛,則不受修訂規例管制,但車主可選擇在2027年12月31日前拆毀車輛及取消登記,並申請特惠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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