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國安法或終身喪失參選資格

2020年7月1日

(可按這裏收看整個記者會的手語翻譯短片。)

 

《港區國安法》列明任何人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會喪失參選資格,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有關罪行性質非常嚴重,有機會被判處終身喪失參選資格。

 

鄭若驊今日在記者會上表示,《港區國安法》所列的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均屬極為嚴重的犯罪情況。

 

她說,有關法例雖無訂明干犯此等罪行喪失參選資格的期限,但應有機會視為終身。

 

鄭若驊表示,《港區國安法》彌補香港的法律漏洞和制度缺失,在香港建立健全的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及執行機制,是「一國兩制」的重要里程碑。

 

她又說,律政司設立專門檢控部門處理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工作已準備就緒,稍後會公布部門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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