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疫基金助聘長散工建造業僱主

2020年6月29日

發展局公布,為聘有「長散工」的建造業僱主提供的補助金下月6日至31日接受申請。

 

該局指,建造業僱主若於今年3月份為一名強制性公積金「行業計劃」下「臨時僱員」作最少15天強積金供款,該僱員便成為合資格僱員,僱主可按每名合資格僱員申請36,000元補助金。

 

申請者須承諾今年8月至明年1月不會裁員,並將補助金全數用於支付合資格僱員的工資。

 

政府會通過建造業議會處理申請和發放補助金,申請者須於議會網站下載申請表和承諾書,填妥後連同所需證明文件以電郵提交。

 

提交申請時,申請者必須授權相關強積金受託人向政府和議會直接提供今年3月及8月至明年1月的強積金供款資料。

 

局方預計,補助金一般可於收到申請後六至八星期內發放。議會將以電郵通知申請者審批結果,並安排以自動轉賬形式發放補助金。

 

此外,政府在第二輪防疫抗疫基金措施下向合資格建造業相關機械設備租賃供應商發放一次過二萬元資助,申請期由本月23日至8月31日。申請表填妥後須連同證明文件,以電郵向發展局提交。

 

政府至今推出兩輪防疫抗疫基金,截至本月28日,約44萬名建造業工友和約16,000所業界企業已獲發逾43億元補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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