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須為港區國安法作好準備

2020年6月11日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必須做好準備、部署人手,讓港區國家安全法在港頒布實施之時,特區政府已能履行有關的維護國家安全責任。

 

李家超今日出席立法會會議後會見傳媒時說,計劃在警務處內設立隊伍,專責處理維護國家安全的相關工作。現仍要視乎港區國安法頒布時的條文內容和寫法,但李家超指,特區政府無論如何也須準備足夠人手和培訓,使執法人員可在港區國安法頒布後履行此方面的工作。

 

問及有關法律實施後會否有內地機構人員來港工作,李家超強調任何人在港工作或執法,必須符合法律,又指《基本法》沒有改動過,市民所享的合法權利和自由會繼續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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