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立法須符保障港人權益原則

2020年5月30日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有關國家安全法的決定,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制定法律時,須符合保障港人合法權益的基本原則,市民無須過分擔憂。

 

鄭若驊今日出席電台節目後向傳媒說,有關《決定》註明幾點重要原則,包括「為了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維護香港長期繁榮穩定,保障香港居民合法權益」。

 

她希望市民明白,立法是為了維護國家安全,以及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每個中國人都應該支持。

 

至於有關法律會否具追溯期,鄭若驊說,一般而言,為符合《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和國際慣例,刑事法律不設追溯期,但有例外情況,如涉及國際公約等。

 

她相信全國人大常委會了解香港情況,公眾勿假設人大常委會不認識香港法律或不會尋求香港法律專家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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