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緊車輛廢氣排放標準落實

2020年5月28日

環境保護署表示,《2020年空氣污染管制(車輛設計標準)(排放)(修訂)規例》已獲立法會通過,有關修訂有助進一步減少汽車排放,改善路邊空氣質素。

 

規例經修訂後,10月1日起,首次登記電單車的廢氣排放標準會收緊至歐盟四期;明年3月1日起,首次登記、設計重量逾3.5公噸的小型巴士、不超於9公噸的巴士廢氣排放標準則收緊至歐盟六期車載自我診斷系統階段C。

 

環保署指,為改善路邊空氣質素和保障公眾健康,政府一向因應國際最新發展和符合標準車輛供應香港的情況,收緊首次登記車輛廢氣排放標準。

 

與歐盟三期汽油電單車相比,歐盟四期汽油電單車的尾氣可減少排放約50%總碳氫化合物和約60%氮氧化物。歐盟已將控制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蒸發排放以及診斷系統的要求加入歐盟四期標準,進一步減少廢氣排放。

 

與歐盟五期重型柴油車輛相比,歐盟六期重量逾3.5公噸的小巴、不超於9公噸的巴士減少排放約80%氮氧化物和約50%可吸入懸浮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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