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草擬過程會考慮香港情況

2020年5月22日

(可按這裏收看整個會見傳媒的手語翻譯短片。)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說,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有關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草擬法律的過程中,會以保障香港居民合法權益為原則,並考慮香港具體情況。

 

林鄭月娥今日會見傳媒時表示,立法工作分兩部分,第一是先在這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和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決定》包含七點內容,其中最重要一點是授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稍後制定法律。

 

第二是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按切實保障香港居民合法權益的基本原則制定法律,在草擬過程中也會考慮或參考香港的具體情況。

 

林鄭月娥指,在執法方面,根據《決定》草案第四點,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機構和執行機制,強化執法力量,加強維護國家安全執法工作。

 

因此,特區政府有責任強化執行工作和機構,中央人民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的機關根據需要,可在港設立機構,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相關職責。

 

司法方面,政府在今日發出的聲明中已簡要地強調,《決定》不會影響香港的司法獨立,以及裁決權和終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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