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步淘汰歐盟四期柴油商業車

2020年5月22日

政府修訂規例淘汰歐盟四期柴油商業車輛,以改善空氣質素,有關規例修訂今日刊憲。

 

環境保護署表示,修例旨在落實新的鼓勵與管制並行計劃,在2027年年底前分階段淘汰在指明期間作首次登記的現有約四萬輛歐盟四期柴油商業車輛,包括柴油貨車、非專利巴士和小型巴士,從而進一步改善路邊空氣質素。

 

根據計劃,政府會按車齡向合資格車主提供介乎相若新車平均應課稅值31%至37%的特惠資助,並為裝配汽車附加物的貨車提供平均車身價值15%的額外特惠資助。

 

修訂規例會按歐盟四期柴油商業車輛的首次登記日期,訂明車輛的退役期限

 

環保署表示,修訂規例規定有關車主由退役期限起,如再次為車輛申請牌照,須符合申請牌照當日作首次登記下適用於該車輛的排放標準。

 

部分柴油商業車輛若在首次登記當日已符合歐盟五期的排放標準,將會從淘汰歐盟四期柴油商業車輛計劃中剔除,也不會在修例下被分類為受管制車輛。

 

政府下周三日向立法會提交修訂規例,以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如獲立法會批准,修訂規例9月1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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