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應時刻保持適當社交距離

2020年3月30日

政府表示,市民應時刻保持適當社交距離,配合政府實施的臨時措施,應對目前公共衞生緊急事態,共同為抗疫工作出力。

 

在新訂立的《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下,有關餐飲業務和表列處所的營運指示已於3月28日下午6時生效,為期14天。

 

截至今日凌晨零時,食物環境衞生署視察3,200多間餐飲業務處所,作出勸諭性質提示約280次,主要涉及未有為顧客量度體溫、餐桌之間距離未符合規定。署方巡察熟食及小食小販攤檔100多次,巡察熟食及小食街市攤檔1,500多次,作出勸諭性質提示約110次。

 

該署亦就其街市的公共座位布局及擺設作出適切安排,以符合關於餐飲業務指示的規定。

 

警方巡查22間位於酒吧區內的處所,並在與食環署採取的聯合行動中巡查19間處所,並無發現違反指示情況。警方並處理278宗違反相關指示的報告,發出55次口頭勸諭。

 

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巡查22間持酒牌酒吧,向六間未能完全符合規定的處所作出口頭勸諭。

 

各部門又分別視察約110間公眾娛樂場所如戲院、20多間浴室、49間持牌桌球場所、五間持牌公眾保齡球場、五間持牌公眾溜冰場、295個會址、100間遊戲機中心,全部符合有關規定。

 

地政總署派員到一棟工業大廈巡查,沒有發現有關工廈單位有違規情況。

 

此外,政府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由昨日凌晨零時起禁止於公眾地方進行多於四人的群組聚集,為期14天。

 

警方在規例實施初期加派人員在各區巡邏,並以口頭解釋、勸諭或警告方式,提醒市民配合規例的要求。截至今日凌晨零時,警方共處理188宗違反相關指示報告,發出24次口頭勸諭。

 

政府強烈呼籲市民自律守法,為己為人,減少外出及避免聚餐或聚會等社交活動,並盡量與他人保持適當的社交距離,切斷病毒傳播鏈。


回到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