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舉能將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

2020年3月24日

(可按這裏收看整個會見傳媒的手語翻譯短片。)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宣布,接納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建議,任命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張舉能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她會在徵得立法會同意後,按《基本法》第88條作出任命。任命明年1月11日生效。

 

林鄭月娥今早出席行政會議前會見傳媒,公布有關任命。她指,張舉能將成為香港回歸以來第三位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接替已屆法定退休年齡的現任首席法官馬道立。

 

林鄭月娥表示,很高興接納推薦委員會的建議,並衷心祝賀張舉能,她早上已去信致賀。

 

她稱讚張舉能具卓越才幹和領導能力,指他在司法機構和法律界深受敬重,擔任高等法院首席法官逾七年,了解司法機構運作,行政經驗豐富。

 

林鄭月娥說,法治是香港穩定繁榮的基石,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任命對香港司法制度非常重要。獨立的司法機構在維護法治和確保司法工作公平進行發揮關鍵和必要的作用,這些也是香港司法制度公認的優勢。

 

多年來,特區政府一直致力為司法機構提供一切所需支援,以維持有效的司法工作。特區政府會繼續為張舉能和司法機構成員提供同樣的支援。

 

林鄭月娥感謝將於明年1月退休的首席法官馬道立,讚揚他對維護法治和提升司法機構國際地位付出很大努力,任內十年對提升司法工作的效率、成效和透明度作出重大貢獻。

 

《基本法》第88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的法官,根據當地法官和法律界及其他方面知名人士組成的獨立委員會推薦,由行政長官任命。

 

推薦委員會由現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擔任主席,成員包括律政司司長和七名委員,分別為兩位法官、一位經諮詢香港大律師公會執行委員會後委任的大律師、一位經諮詢香港律師會理事會後委任的律師,以及三位與法律執業無關的人士。

 

《基本法》第90條規定,終審法院法官,包括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任命,須由行政長官徵得立法會同意才作出。林鄭月娥指,政府馬上會啟動徵求立法會同意的程序。

 

她呼籲立法會內務委員會盡早選出主席,然後盡早處理包括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任命的議案,以及其他仍在等候審議的議案。

 

張舉能對於行政長官接納推薦委員會的建議深感榮幸。他表示,充分了解社會對司法機構有很高的期望,如獲委任,他將竭盡所能,確保法治和司法獨立得到維持,個人權利和自由獲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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