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業績公布採新安排

2020年3月16日

2019冠狀病毒病的疫情不斷演化,對各行各業都有不同程度的影響。就上市公司而言,每年3月均是業績發布的高峰期,政府與監管機構一直關注上市公司及會計界在預備業績的情況及審核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難,目標是以情理兼備的原則,在平衡擬備業績所遇到的實際困難及向投資者披露重要財務信息下,作適度的彈性處理。

 

我們非常了解上市公司及會計從業員所面對的困難,亦十分關心包括會計界及審核界在內的金融從業員的健康,並認為我們在這非常時期有必要採取彈性的安排以確保安全的工作環境,和大家攜手渡過難關。因此,財庫局一直和證監會和聯交所保持緊密聯繫,並多次與業界見面,商討面對疫情的對策。

 

因應疫情在2月初的情況,證監會和聯交所在2月4日發表了一份聯合聲明,表示在12月年結的上市公司如果無法在3月31日的限期前取得核數師同意,但是在其他方面能夠遵從《上市規則》內的其他匯報規定,它們可在3月31日之前刊發未經審核的業績。在這情況下,聯交所一般會容許其證券繼續買賣。至於未能根據《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刊發初步業績的上市公司,應該盡快聯絡聯交所以便商討有關情況。

 

證監會和聯交所在擬備聯合聲明前及在發出聯合聲明後,一直與上市公司及業界組織緊密溝通。由於有上市公司及業界從業員希望獲更清晰明確的指引,證監會和聯交所在2月28日發表有關聯合聲明的「常問問題」,以釐清聯合聲明的內容,包括刊發業績、《上市規則》要求及召開年度股東大會等範疇。

 

然而,因為疫情短期內未必能紓緩,我們意識到社會及商界需要更長的時間才能恢復正常運作,而上市公司披露業績及刊發年報亦不例外。我在上星期連同證監會和聯交所的代表先後與會計界愛心同盟召集人林智遠、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主席張華峰議員、立法會會計界議員梁繼昌和香港會計師公會會長江智蛟會面,聽取業界的意見,希望解決當前的問題。

 

我很高興見到證監會和聯交所因應疫情的最新發展及聽取業界的寶貴意見後,今日發表進一步指引。該指引再一次強調理解業界面對的挑戰,亦再一次重申在12月31日年結的上市公司若能在3月31日前刊發(一)未經核數師同意的初步業績公告,或(二)管理帳目,或(三)重要財務資料,該些上市公司的證券將得以繼續交易。指引亦清楚界定重要財務資料涵蓋的內容。此外,上述三類上市公司以及能公布經核數師審核業績的上市公司亦可延遲刊發其年度報告,初次延期最多為由今天起計60天。在有需要的情況下聯交所亦會考慮進一步的延期申請。

 

我們非常重視業界的意見,並認同在前所未見的疫情下,需作出靈活、務實及彈性的處理。我們相信證監會及聯交所的進一步指引能釋除業界的擔憂。我們會繼續密切留意事態的發展,以協助上市公司及會計界應對眼前的挑戰。

 

(以上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3月16在網誌發表的文章


回到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