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明起向入住暫住設施者收費

2020年3月16日

政府明日起向入住政府提供的暫住設施的人士收取每日200元,作為入住和膳食收費。

 

由2月8日凌晨零時起,衞生署根據《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要求從內地入境或在抵港前14天內曾到內地的人士(湖北省除外)在抵港後,必須強制在家居或其他住所接受隔離檢疫14天。

 

一般而言,香港居民會在家居或其自行安排的住所進行檢疫,當局也會在他們入境時提供本地私營賓館或酒店資料,以作參考。

 

若香港居民在本港無法安排入住地方,則將由政府安排入住暫住設施,即曹公潭戶外康樂中心、西貢戶外康樂中心或麥理浩夫人度假村進行檢疫。

 

強制檢疫措施生效以來,已有700多人次入住上述由政府提供的暫住設施。目前三個暫住設施的入住率已接近飽和,預計暫住設施將不足以應付所有從內地回港的香港居民需要,當局必須為真正有支援需要的人士預留暫住設施。

 

當局也留意到有懷疑濫用暫住設施的情況,例如有香港居民在強制檢疫措施生效後多次往返內地,並重複入住暫住設施,亦有香港居民在有本地居所的情況下,仍然堅持入住暫住設施。

 

有見及此,政府明日起向入住暫住設施的人士收費,打擊濫用情況,並把宿位留給真正有需要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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