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663人完成強制檢疫

2020年2月22日

首批接受強制檢疫的663人今日完成14日強制檢疫,其間沒有人確診感染2019冠狀病毒。

 

強制檢疫規例本月8日生效,政府通過多項措施監測受檢疫人士有否遵從檢疫令,其中紀律部隊人員會協助上門突擊檢查,而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則透過通訊軟件的實時地點分享功能和電子手帶確定受檢疫人士留在居所。

 

支援方面,衞生防護中心設立電話專線提供健康資訊和處理查詢,民政事務總署也設立電話專線,並轉介社會福利署按需要提供協助。

 

根據《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除豁免人士外,所有在到港當日之前14日期間曾在內地逗留的人士,不分國籍和旅遊文件,必須接受14天強制檢疫。違反強制檢疫令會構成刑事罪行,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25,000元及監禁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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