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津貼收表限期延至復課後

2020年2月6日

(可按這裏收看附有手語翻譯短片。)

 

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發展,教育局局長楊潤雄宣布,本學年2,500元學生津貼的收表限期由本月28日,進一步延至復課日之後的兩星期。   

 

楊潤雄今日在記者會上表示,停課前所收的學生津貼申請,預計仍可按原定計劃於收表六周後逐步向合資格學生的家長發放津貼,首批津貼可望於本月底發放。

 

由於延遲復課影響收表進度和處理申請的人手安排,當局預計需要較長時間才能發放所有款項。

 

他說,停課期間,位於觀塘區的特別職務辦事處會維持服務,學校如有查詢或準備送交申請表格,可與辦事處職員聯絡。

 

防疫方面,楊潤雄呼籲學校在復課前逐步準備適量清潔和防疫用品,資助學校可根據營辦開支整筆津貼和擴大的營辦開支整筆津貼的運用原則和相關程序,支付有關開支,直資學校則可按現行運用政府撥款的原則,運用直資津貼購置物資。

 

他說,由於幼稚園的運作模式不同,以及特殊學校的宿舍部有特殊需要,當局正考慮為參加幼稚園教育計劃的幼稚園和特殊學校的宿舍部提供防範疫情特別津貼,加強預防傳染病措施。

 

防範疫情特別津貼用作購買防護和消毒用品,以及按需要購買清潔服務,當局將與業界商討該項津貼的詳細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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