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低疫情擴散 僱主應作安排

2020年1月30日

勞工處今日呼籲僱主為前線和有需要的員工提供外科口罩等個人防護裝備,以減低疫情在社區擴散的風險。

 

就從湖北省抵港人士,衞生署要求,如沒有任何症狀,應戴上外科口罩,並繼續佩戴至離開內地後14日,且應盡量自我隔離14日。他們若出現發燒或其他病徵,應立即到就近醫院急症室求診,主動告訴醫生最近曾到訪湖北省。

 

其他從內地回港的市民,返港14日內亦應盡量留在家中;如有需要外出,應佩戴外科口罩。僱主應體諒個別僱員的情況,作彈性工作安排。

 

過去14日曾到訪湖北省並於較早前已返港的市民或已入境的旅客,應致電衞生署熱線2125 1122,查詢健康建議。

 

僱員如被衞生主任要求或命令接受醫學監察或檢疫,將獲發寫有「須接受醫學監察」的醫生證明書,僱主需按《僱傭條例》或有關僱傭合約,讓該僱員放取病假。

 

如欲查詢僱傭權益,可致電勞工處24小時熱線 2717 1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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