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強積金對沖草案明年底提交

2019年12月29日

最近政府公布了2018年的貧窮情況,引發起一些有關長者貧窮與退休保障的討論,我在此與大家分享一些統計數字和分析。

 

不論是退休保障或是貧窮,都是我加入政府前後所寫傳媒文章最多的議題。由於我不喜歡重複,所以通常只會點題以前所寫的文章作為參照,就如坊間經常提的所謂全民退休保障,便可參照我於2016年3月29日刊登於明報的「『全民退休保障』所產生的含糊不清概念」一文。可能因在大學教書已有36年,而自己有清楚的政治取向,所以在討論政策分析時,會力求中肯與平衡:一來這只是盡力但不能百分百做到,二來言者無心,聽者有意;而基於我今天的身分,政策分析都會被視為別有動機(如粉飾太平),就如心理學導論已有講解的perception(知覺作用/感性認識),這些批評是可預期的。

 

各項社會保障的覆蓋率

 

2019年11月底領取各項社會保障的65歲或以上長者人數與百分率:

 

 
人數
百分率
每月金額(元)
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
134,412
10.1%
*
高額長者生活津貼
511,004
38.4%
3,585
普通長者生活津貼
49,116
3.7%
2,675
高齡津貼1
264,319
19.8%
1,385
高額傷殘津貼
9,888
0.7%
3,540
普通傷殘津貼
21,630
1.6%
1,770
沒有領取任何社會保障
342,031
25.7%
-

*綜援金額視乎不同住戶組合及成員需要水平而定,以領取綜援的獨居長者計算,平均每月為6,718元。

 

就長者領取綜援的趨勢,有兩點值得我們留意:

 

1. 長者領取綜援的百分率近年(2013年開始)逐年下降;及

2. 申領綜援的長者個案(註2) 數目,自2013年開始逐年下降,由2012年初的154,000宗下降至2019年初的142,000宗。

 

上述趨勢與人口高齡化背道而馳,很大可能是整體長者(特別是新增長者)的經濟環境改善、較年長人士的就業率上升,以及於2013年開始推行的長者生活津貼有關。現時,長者生活津貼已是長者最主要的社會保障計劃,已有560,000人領取,當中超過九成是領取高額長者生活津貼。

 

社會保障與脫貧

 

以獨居長者平均綜援每月6,718元計,可滿足基本生活需要,亦足以脫貧(2018年的一人住戶貧窮線為4,000元)。雖然高額長者生活津貼(每月3,585元)可令一名沒有其他收入的獨居長者的貧窮差距縮短近九成,但未足以完全脫貧。

 

今天高額長者生活津貼每月3,585元的水平,源於2013年周永新教授研究團隊建議(註3)的每月3,000元老年金,亦即約是政府於2015年進行退休保障諮詢時,採用不論貧富和有經濟需要模擬方案的每月3,230元。2015年的推算是,若老年金是全民不論貧富皆可領取,每名打工仔平均要每月供薪金的4.9%(若是僱員與僱主共同供款,便是2.45%),才能保持收支平衡;若水平定於足以脫貧,每人每月要供5.6%;若水平足以滿足基本生活需要,則要9.2%。當然,這些供款百分率會隨日後人口高齡化而逐步上升。

 

後語

 

雖然全民式的養老金有扶貧作用,不過總支出中只有約18%(註4) 是給予有經濟需要的人,我亦相信坊間提出全民的養老金不是基於扶貧的理念。2015年年底開展的退休保障諮詢工作,到2017年1月的施政報告已交代了結論。當中有兩個退休保障改革的重要建議已經在2018年推行:設立高額長者生活津貼及公共年金。另一項大工程是取消對沖,即強積金與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的抵銷制度,法例草擬工作已在進行中,目標是在2020年年底提交立法會。此外,今年施政報告所提改善綜援的建議,亦會令扶貧工作有所改善。

 

1: 高齡津貼(俗稱生果金)的申請資格為70歲或以上。

 

2: 在綜援制度中,個案是以住戶作為單位,並以主要申請人資格為分類。長者個案中的住戶,不一定全是長者,而領取綜援的長者並不一定是居住於長者個案的住戶之中。

 

3: 周永新教授建議的老年金,是諮詢文件的不論貧富方案,亦即是坊間的所謂全民退休保障的方案之一。

 

4: 詳細分析可參考政府2015年的《退休保障 前路共建》諮詢文件。

 

是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1229日在網誌發表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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