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海上安全新規例生效

2019年12月23日

政府加強現時本地船隻救生衣配備的規定,並提升大型海上活動舉行期間的海上安全,新規例今日生效。

 

海事處表示,根據《2019年商船(本地船隻)(安全及檢驗)(修訂)規例》,所有本地船隻均須配備適合的救生衣,其數量須不少於船隻獲發牌照上標明的最高可運載人數。所有獲發牌照運載逾12名乘客的本地商用載客船隻,須配備數量不少於該船獲發牌照上標明的最高可運載乘客數目2.5%的嬰兒救生衣。

 

由於每段航程的船上兒童和成人數目或有不同,為確保修訂規例切實可行,政府在本地一所大專院校的協助下,成功研發一款成人和兒童均適用的救生衣,該救生衣已正式投產並推出市場。

 

此外,《2019年商船(本地船隻)(一般)(修訂)(第3號)規例》規定,大型海上活動舉行期間,船上所有兒童須全程穿上救生衣,船長須備存乘客和船員名單作應急用途。

 

海事處會開展宣傳工作,加強公眾對新規定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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