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採訪須與警方保持距離

2019年12月16日

警方指,暴徒昨晚在旺角聚集並作出違法行為,警方進行驅散和拘捕期間,一名記者涉嫌阻差辦公被捕。警方提醒傳媒工作者,採訪時須展示可識別身分的標記,並與警方保持距離。

 

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今日在記者會上說,警員當時在現場執法,要求所有人後退,以製造安全距離;但過程中有人不願後退,警方作出警告後,使用胡椒噴劑驅散人群。

 

他表示,當時一名戴白色頭盔、手持攝影器材、沒有穿上反光衣和掛上記者證明文件的男子,與警員發生身體碰撞,其他警員上前將他制服,其間曾使用警棍。

 

江永祥強調,該名男子被制服後,警方隨即停止使用武力,並以阻差辦公罪將他拘捕。

 

他提醒市民,在混亂情況下應聽從警方指示,記者則應穿上反光衣,展示可識別身分的標記,並切勿零距離貼近警方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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