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籲巿民提供資料助追究暴行

2019年12月16日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表示,自10月起,警方接到逾1,200宗報案,涉及897個地點遭破壞。他指,警方有責任嚴正執法,巿民也應向警方提供資料,追究暴徒的暴力行為,共建法治社會。

 

郭嘉銓今日在警方記者會上說,在剛過去的周末,暴徒再次破壞社會安寧。有人發起昨日在多區的大型商場聚集,示威者由起初喊口號、唱歌,演變成破壞商店、襲擊意見不同的巿民。

 

其中,在沙田新城市廣場,有暴徒闖入酒樓破壞、打碎商場欄杆玻璃,並從高處投擲雜物,罔顧市民安全。此外,有暴徒跟巿民爭執,更向途人面部噴漆、指罵懷疑拍攝示威者照片的途人,甚至搶去她的手機。

 

在九龍灣德福廣場,有示威者走到目標食肆和店鋪,要求顧客離開,又在外牆塗鴉,行為令人煩厭,更觸犯香港法例。

 

郭嘉銓表示,警方絕不容許商場變成「無王管」之地。由於有暴力事件發生,警方先後進入商場採取拘捕行動,在新城市廣場和德福廣場分別拘捕12人和四人。

 

其間,有暴徒及其支持者包圍、指罵警務人員,阻礙警方執法。在新城巿廣場,甚至有人意圖搶奪疑犯,以及向警務人員投擲煙霧餅。郭嘉銓強調,此等行徑不會動搖警方執法的決心。

 

此外,昨晚旺角也有暴徒四出破壞,他們在馬路放置磚頭、襲擊便裝警務人員駕駛的私家車、向警察投擲玻璃樽等雜物,逼使警方使用武力,包括以催淚煙驅散人群。

 

郭嘉銓重申,倘若暴徒沒有破壞,警方無須執法,但暴徒破壞法治、縱火、使用暴力,警察必須採取相應行動,巿民應認清事實。

 

他形容暴徒的暴力行為有如山火死灰,隨時可能復燃,燒毀香港。警方有責任嚴正執法,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但單靠警隊力量並不足夠,市民應一同向暴力說不,以免助長暴力。


回到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