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不容任何地方成罪犯窩藏地

2019年11月12日

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表示,警方因應暴徒行為採取行動,包括進入大學作出驅散和拘捕行動。法例賦予警隊權力進入處所執法,警方絕不容許香港任何一個地方成為罪犯窩藏之地。

 

江永祥今日在警方記者會上說,有蒙面暴徒在多間大學附近集結並扔雜物。其中,有蒙面暴徒佔據通往城市大學的行人天橋,從高處投擲磚塊、雜物,又用鐵欄、木板等雜物設置路障,堵塞多條行車線。

 

中文大學範圍則有大批蒙面暴徒搬出學校的龍門架作路障,又向警方防線投擲磚塊和汽油彈,有警務人員的盾牌被汽油彈擲中。在警方推進和作出拘捕的過程中,僅20分鐘之內便遭受30枚汽油彈襲擊,更有暴徒準備大批弓箭、毀壞附近的私家車等。

 

江永祥說,中大已發聲明指今早有人破壞學校運動物品室門鎖,在內取出一批弓箭和標槍等物資。他說,該批物資屬殺傷力極高的武器,警方樂見校方即時處理事件,取回有關物品,免被暴徒濫用,成為襲擊他人的工具。

 

對於有人質疑警方進入校園執法的權力,江永祥重申,但凡有人犯法,警方便須執法,即使沒有搜查令,《警隊條例》已賦予警隊法定權力進入學校、商場,以至港鐵站等處所作出拘捕行動,而根據《公安條例》,學校不屬於私人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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