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為區會選舉制定預案

2019年11月6日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表示,政府已舉行跨部門會議,就各種情況為區議會選舉制定預案,包括投票日的安排。

 

聶德權今日陪同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北京會見傳媒時說,選舉能否順利舉行視乎候選人及其支持者在競選期間能否進行選舉活動,以及選民在投票日能否安全地投票。因此,社會要一起譴責暴力,令暴力停止,選舉才能夠和平有序地進行。

 

他指,政府根據《區議會條例》制定預案。根據現行法例,如行政長官預見即將舉行的選舉相當可能出現騷亂、公開暴力、或影響公共衞生或公共安全的情況,令選舉受到騷擾或嚴重影響,甚至不能舉行,可按機制將選舉押後,但不得超過14日。政府已預留了12月1日為後備投票日。

 

他又指,假如區議會選舉未能在1月1日前舉行,區議會將由該日起出現真空期,政府需向立法會提交修訂條例草案,訂明另行選舉日期。待選舉再次舉行,新一屆區議會才會產生。

 

聶德權說,社會希望選舉能和平有序、順利地進行,政府和選舉管理委員會在這方面會盡最大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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