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徒肆意破壞 警方施催淚煙驅散

2019年11月1日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表示,暴徒昨晚在旺角作出破壞和襲擊行為,警察在多處施放催淚煙驅散,並在附近首次發現涉及壓縮氣體燃料的爆炸品。

 

謝振中今日在記者會上指,昨晚約7時,暴徒在旺角警署外聚集,並佔據彌敦道與太子道西交界馬路,設置路障。暴徒的破壞行為很快蔓延到整個旺角區,他們破壞交通燈、在港鐵站出口縱火。

 

午夜過後,區內發生多宗暴徒肆意襲擊途人事件。其中一宗發生在彌敦道與亞皆老街交界,有黑衣暴徒圍毆一名男子,該男子失去知覺後,仍遭暴徒以懷疑電槍攻擊。

 

謝振中說,根據《火器及彈藥條例》第13條,任何人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包括電槍,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14年。

 

此外,警方首次發現涉及壓縮氣體燃料的爆炸品。昨晚約11時半,旺角警署人員發現一輛密斗車在往荔枝角方向的天橋上卸下物品,警員之後在橋上發現十枚以錫紙保溫袋包裹的壓縮氣體燃料爆炸品。

 

謝振中指,有關爆炸品當時未被燃點,但一旦爆炸,不單傷及警察,也嚴重威脅附近市民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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