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政府不應干預香港內部事務

2019年10月31日

特區政府回應英國外交及聯邦事務部發表的香港半年報告(2019年1月至6月),重申外國政府不應以任何形式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內部事務。

 

特區政府今日回應傳媒查詢時指,自回歸以來,香港特區一直嚴格按照《基本法》的規定實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充分體現「一國兩制」得到全面和成功落實。特區政府會繼續堅定不移地按照《基本法》落實「一國兩制」方針。

 

聲明指,保障人權和自由是特區政府的憲制責任。《基本法》第四條訂明,香港特區依法保障特區居民及其他人的權利和自由。除了《基本法》外,人權和自由在香港也受到《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及其他法律的充分保障。特區政府十分重視人權和自由,也必定全力維護。

 

至於《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行政長官6月15日已宣布暫緩法案,之後又表明修例工作已經完全停止。行政長官9月4日宣布特區政府會正式撤回條例草案,保安局局長在10月23日的立法會會議上撤回法案。

 

特區政府表示,留意到報告指出示威者必須停止暴力。過去數月在香港發生連串示威和公眾活動,部份活動最後演變成暴力違法事件,引致地區和民生設施遭到破壞,市民受到傷害。對此,警方一直保持克制,嚴格根據法律執法。警方執法行動的目的是為保障市民大眾的生命財產,將違法人士繩之於法,盡快令社會恢復秩序。

 

同時,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正審視自6月以來一連串大型公眾活動,包括警方採取的相應行動,以釐清相關事實,並擬備報告。監警會已成立國際專家小組協助有關工作,報告內容會公開。

 

此外,特區政府已開展多元化的對話平台,並會邀請社會領袖、專家、學者,再深入、獨立地檢視香港的社會矛盾和須正視的深層次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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