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店鋪屬違法行為

2019年10月14日

昨日有人分別在葵涌和粉嶺破壞店鋪和銀行,多人被捕。警方呼籲學生和年輕人勿被誤導,這種行為並非所謂的裝修或裝飾,而是刑事毀壞。

 

警察公共關係科署理總警司江永祥今日在記者會上表示,昨日葵青警區刑事部人員根據情報,派出便衣警員到港鐵葵芳站一帶巡邏。

 

下午約3時30分,便衣警員發現十數名身穿黑衣的蒙面人在葵涌廣場附近聚集,然後走進商場一間零食店,大肆破壞和搗亂,推倒貨架,弄亂貨物。

 

事後三男四女涉嫌刑事毀壞被捕,他們的年齡介乎13至53歲,其中六人為學生,案件交由葵青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

 

另外,昨日下午約4時,警方接報指粉嶺花都廣場有大批身穿黑衣的蒙面暴徒正破壞一間銀行。警方隨即派員追捕,拘捕20男六女,他們涉嫌非法集結、刑事毀壞、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等,年齡介乎13至27歲,其中18人為學生。

 

江永祥表示,警方會繼續主動出擊,將犯罪分子繩之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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