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絕不實施外匯管制

2019年10月4日

(可按這裏收看附有手語翻譯短片。)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表示,政府絕不會啟動緊急法實施外匯管制,《基本法》對香港不實行外匯管制有莊嚴保證。至於近期社會事件,他認為未對本港核心競爭力造成重大損害。

 

行政長官和一眾司局長今日舉行記者會,宣布根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訂立《禁止蒙面規例》,陳茂波在席上回應會否啟動緊急法實施外匯管制事宜。

 

陳茂波引述《基本法》第112條,指香港特別行政區不實行外匯管制政策。條文並列明,港幣在香港特區自由兌換;特區繼續開放外匯、黃金、證券、期貨等市場;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保障資金的流動和進出自由。

 

陳茂波說,金融市場有升有跌,過去三、四個月,本港社會事件雖然相當激烈,金融、股票市場以至銀行體系仍有序運作,他希望社會對政府的監管具有信心。

 

他表示,香港面對社會事件和貿易磨擦引致的經濟下行壓力,但法制、法治、司法獨立等核心競爭力並未受損,人才、資金、資訊、貨物保持自由進出,銀行體系非常穩健。

 

他又說,只要事件平息,社會恢復秩序,特區政府會全力推廣香港,讓國際社會對香港情況有全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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