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執法旨在維持公共安全

2019年9月30日

警方表示,每次採取執法行動的目的皆為維持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絕不會作出縱火等違法行為。

 

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今日在警方記者會上否認有便衣警員昨日在港鐵灣仔站縱火的指控,指有關指控毫無根據。

 

他說,暴徒每次違法,都試圖將責任推卸在便裝警務人員身上,極為不負責任,他相信公眾對這類狡辯已感到相當厭倦。 

 

警方於剛過去的周末,在港島、旺角、天水圍和深水埗等地區共拘捕157人。被捕人士涉嫌非法集結、藏有攻擊性武器、刑事毀壞、普通襲擊、襲警、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等,其中67人為學生,佔被捕人士約43%,主要涉及非法集結。 

 

江永祥指,學生被捕人數比例高,令人擔憂。他呼籲年輕人違法前三思,考慮自己會否因此抱憾終生。 

 

至於警方使用彈藥方面,江永祥說,過去兩天,警方共施放332枚催淚彈、306枚橡膠彈、95枚布袋彈、79枚海棉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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