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及航空安全 勿作滋擾行為

2019年9月13日

民航處表示,市民切勿以照射激光、飛放無人駕駛飛機系統或孔明燈滋擾航機飛行,以免觸犯法例,危害航空安全。

 

該處留意到網上有人發起在本港多處照射激光、飛放無人機或孔明燈,相關行為可能對航空安全構成風險。

 

該處指,香港作為國際和區域內的航空樞紐,每天有頻密的航班在機場升降,也有大量過境航班飛越香港飛行情報區,航機如受滋擾或會發生意外,嚴重危害乘客和市民的性命安全。

 

根據《1995年飛航(香港)令》,任何人士展示耀眼的光線包括激光、魯莽或疏忽地飛放無人機、孔明燈等,以致危及飛機安全均屬違法,違者一經定罪可判處罰款和監禁兩年。

 

政府會密切留意情況,採取適當措施和行動,以保障航空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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