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受傷被捕者須顧及安全

2019年9月4日

警方表示,處理受傷被捕人士時,警方須考慮被捕者的安全和保安因素,一般不會安排由自稱救護人員的市民施救。

 

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今日出席記者會,被問及昨晚警方在港鐵太子站未有讓自稱醫護人士向一名被捕者施救。

 

江永祥指,不少熱心市民或有各種醫護、救護經驗,但警方在現場未必能核實其醫療專業。

 

在處理有關被捕者的過程中,警方也並非完全不讓自稱救護人員的人士施救。根據記錄,自稱救護人員人士指被捕者或會暈倒,詢問警方可否脫掉其外衣或護甲,警方接受該建議。

 

江永祥並指出,警務人員具有基本急救常識。

 

至於有指太子站被捕者處於昏迷情況,江永祥表示,警方同一時間已召喚救護車。根據時間記錄,救護人員15分鐘內抵達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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