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反對周末港島集會遊行申請

2019年8月29日

有團體申請周六在港島舉行集會和遊行,警方經風險評估後,決定向主辦單位發出禁止集會和反對遊行通知書。警務處港島總區指揮官郭柏聰指,別有用心人士或會藉此進行違法活動,警方不能草率批准有關申請。

 

郭柏聰今日在警方記者會上表示,從過去兩個月的示威活動可見,暴力示威者混入和平的公眾活動中,威脅大部分巿民的安全。

 

他說,種種跡象顯示,別有用心的人或會藉8月31日的活動作出大規模破壞公共秩序和安全的行為,不單危害活動參與者,也會影響在場的無辜巿民、記者和警員。

 

為維持公共安全和秩序,並保護他人的權利和自由,警方必須禁止有關活動。

 

郭柏聰強調,警方尊重和平、理性的集會和遊行,但維護社會治安和公眾安全也是警方責任,若警方草率批准可能衍生危險的公眾活動是不負責任。

 

他說,主辦單位已向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警方會等待結果,並密緊留意活動當日情況,適時介入執法。

 

他指,巿民若參與警方禁止和反對的集會,可能干犯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最高刑罰可被判監五年。

 

郭柏聰再次呼籲巿民與暴力示威者劃清界線,遠離可能發生暴力事件的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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