羈留守則嚴謹兼具透明度

2019年8月27日

警務處支援科警司戚夏瑜表示,本港警隊的羈留守則大致與其他國家相若,既有人性化安排,也有嚴謹和具透明度的監管。

 

戚夏瑜今日出席警方記者會,就上周一名女士指控警方羈留搜查程序不當作出回應。女事主指控警方在羈留搜查期間,要求她脫去所有衣服,包括內衣褲。

 

戚夏瑜說,警方翻查相關人員記事冊和羈留搜查表格,確認當時搜身級別並非事主所說的完全脫去內衣搜查,記事冊也確認當時並無要求女事主完全脫去內衣。

 

她說,相關人員在搜身期間沒有用物品指或拍女事主身體,也沒有要求她張開雙腿或重複作蹲下、站起動作,因為相關人員認為沒此必要。

 

警方也翻查搜身室外通道的閉路電視,確認整個搜身過程歷時約四分鐘,並非女事主指稱的約15至30分鐘。同一通道閉路電視反映,搜身過程完結後,並無十多名警員站在搜身室外等候女事主。

 

戚夏瑜表示,警方設計拘留和羈押政策、程序和羈留設施時致力平衡保安、個人安全和被羈留人士權利,包括羈留人士的尊嚴及私隱。警署值日官會在考慮各項因素後,以獨立個案決定搜查級別。

 

她強調,羈留搜查並非針對羈留人士的懲罰措施,警方必定在有充分理據下才進行有關脫去內衣的搜查。

 

此外,網上有留言指警員性侵犯女被捕人。戚夏瑜回應指,有關指控完全失實,她不揣測此舉用意,但希望對方拿出證據,別再中傷和抺黑警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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