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譴責示威者違法行為

2019年8月17日

政府回應今日的示威活動,對部分示威者偏離獲准的遊行路線,並作出違法行為予以譴責。

 

政府在聲明中指出,在九龍城區遊行示威活動中,部分示威者偏離經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批准、不反對通知書上所訂明的路線,在九龍城區及油尖旺區霸佔路面進行遊行,阻塞交通;沿途有示威者肆意破壞立法會議員辦事處及團體的地區設施,其後更有人在警署外集結及投擲雜物。

 

聲明指,這些違法行為挑戰香港法治,影響社會安寧,須予以譴責。

 

警方也發表聲明,譴責示威者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警方表示,已向在旺角一帶集結的示威者發出多次警告,但示威者未有理會,警方遂進行驅散行動。

  

聲明指,旺角道一帶有大批示威者在附近的行人天橋集結,其間有示威者向天橋下的警務人員和警車多次投擲鐵桶、垃圾桶和雜物,並用鐳射光線不斷照向在場警務人員。

 

警務人員立即發出警告,但並沒收效,其間有鐵桶和垃圾桶擊中警車車頂,再跌在馬路上,嚴重威脅在場警務人員、附近市民和記者人身安全。為保護在場市民、警員和其他人士,一名警務人員向行人天橋上的施襲者發射一發布袋彈。

  

示威期間,紅磡、九龍城、旺角和尖沙咀警署報案室一度暫停服務,影響警方為市民提供緊急服務。

  

警方重申尊重市民和平表達訴求、參與遊行集會的權利和自由,呼籲示威者顧及公眾安全和社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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