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新聞自由 盡量協助採訪

2019年6月19日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警方尊重新聞自由和傳媒採訪的權利,上周三金鐘一帶有數萬名示威者集結,場面混亂,更出現暴力行為,警方需維持公共秩序和安全,採取的行動只針對違法行為,而非某個行業。

 

李家超今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回答林卓廷議員提問時說,警方一直在不影響行動的前提下,盡可能協助傳媒採訪。當日警方人手緊絀,但仍安排32名傳媒聯絡隊人員,協助在場的傳媒工作者。

 

李家超指,警員當日在非常高壓和危險的環境下執勤,有時更要在電光火石之間行動,警方一向呼籲傳媒工作者採訪公眾活動、大型或混亂的示威活動時,以自身安全為上,並聽從警務人員指示。

 

他又說,理解有傳媒工作者對警方當日的行動表達關注,若有人對警方不滿,可向投訴警察課投訴。

  

就警方上周三的行動,投訴警察課至今收到27宗由記者協會轉介的投訴,已成立特別隊伍跟進。


回到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