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改會倡立窺淫及拍攝裙底罪
2019年4月30日
法律改革委員會今日發表《窺淫及未經同意下拍攝裙底》報告書,建議訂立窺淫罪,並訂立未經同意下拍攝裙底罪。
法改會轄下性罪行檢討小組委員會全面檢討研究實質性罪行後撰寫報告書,作出上述建議,其中窺淫罪內容可參照英格蘭《2003年性罪行法令》第67條,將未經同意下為了性目的而對另一人進行觀察或視像記錄的行為刑事化。視像記錄包括照片、錄影帶、數碼影像等形式。
未經同意下拍攝裙底罪方面,則可參照英格蘭《2003年性罪行法令》新加入的第67A條。
針對一些干犯拍攝裙底罪人士可能為金錢回報,而非為性滿足或使受害人感到受侮辱、驚恐或困擾,報告書建議不論目的為何,凡未經同意下拍攝裙底行為皆定為不合法,此全面性條文可將受僱於他人作出拍攝裙底行為刑事化。
至於為性滿足而作出未經同意下拍攝裙底行為,報告書建議訂立額外罪行。有關罪行可列為性罪行,並為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所涵蓋。
如審訊中未能證明有關目的是為性滿足,此全面性條文可作為法定交替罪行。此外,拍攝裙底罪應涵蓋任何地方,即不論有關行為是在公眾或私人地方發生。
公眾可往中環下亞厘畢道18號律政中心東座4樓法律改革委員會秘書處索取報告書文本,或瀏覽法改會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