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中央公布大灣區規劃綱要

2019年2月18日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歡迎中央公布《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為大灣區建設提供指導性方向,並感謝中央在規劃綱要編製過程中,重視香港特區政府的意見。

 

大灣區包括廣東省九市,即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肇慶,以及香港和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

 

根據規劃綱要,香港與澳門、廣州、深圳並列為中心城市,並為區域發展的核心引擎,各自發揮比較優勢,輻射帶動周邊地區發展。

 

規劃綱要明確支持香港鞏固和提升其作為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和國際航空樞紐的地位,強化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地位、國際資產管理中心及風險管理中心功能,推動金融、商貿、物流、專業服務等向高端高增值方向發展,大力發展創新及科技事業,培育新興產業,建設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

 

特區政府指,這些工作都有利於打造香港成為更具競爭力的國際大都會。

 

特區政府表示,大灣區建設乃國家主席習近平親自謀劃、部署、推動的國家戰略,是新時代國家改革開放下的重大發展戰略,正如規劃綱要前言指出,建設大灣區,既是新時代推動形成國家全面開放新格局的新嘗試,也是推動「一國兩制」事業發展的新實踐。綱要也清楚表明建設大灣區目標是通過進一步深化粵港澳合作,推動大灣區經濟協同發展,發揮三地互補優勢,建設宜居、宜業、宜遊的國際一流灣區。

 

特區政府說,全面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嚴格按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是建設大灣區的指導思想。

 

大灣區建設既為香港經濟尋找新增長點,促進經濟產業多元發展,並為香港居民提供更廣闊的生活和發展空間。特區政府會充分把握大灣區機遇,把國家所需和香港所長有機結合起來,充分發揮市場化機制作用,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的同時,實現自身更好發展。

 

特區政府會按照規劃綱要的指導方向,積極與中央有關部委、廣東省人民政府和澳門特區政府攜手合作,共同推進大灣區建設工作,包括做好促成者角色,與中央部委和粵澳商討,協助業界爭取在拓展機遇過程所需的政策創新和突破。

 

特區政府也會與立法會議員、業界、商會、專業團體和相關持份者保持緊密聯繫,聽取有效推進大灣區建設的意見,使相關措施更切合社會各界需要。

 

為配合規劃綱要公布,粵港澳三地政府本周四在港舉行宣講會,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介紹規劃綱要內容;三地政府官員及相關界別代表會出席,共同探討大灣區機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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