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保障香港司法獨立

2019年1月28日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基本法》保障香港司法獨立,根據世界經濟論壇發表的全球競爭力報告,香港的司法獨立過去幾年一直在亞洲穩居首位。

 

鄭若驊今日出席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後會見傳媒,回應美國傳統基金會最近就香港司法制度發表的意見。

 

她表示,《基本法》不但從法制上、也從法院結構保障香港司法獨立。回歸後,香港無需到樞密院尋求最終審判,終審權歸香港所有,由終審法院行使。

 

她說,《基本法》第158條列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基本法》有最終釋法權,但香港的法院有權就香港自治範圍內涉及《基本法》的條款作出解釋,故此對《基本法》也有解釋權。

 

她指出,人大釋法只是解釋法律,終審庭會按事實理據和法律裁決案件。她認為這項釋法安排自1997年起一直行之有效。

 

她又引述世界銀行發表的世界管治指標指,在1996年,香港在法治的分數為69.9%,到2017年分數上升至93.8%,顯示香港回歸後,法治排名穩步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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