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保護署公布,10月份觸犯環保條例被定罪個案共83宗,罰款最高的一宗涉及不依照建築噪音許可證所列條件使用機動設備,判罰30,000元。
定罪個案中,空氣污染佔十宗、未持有許可證進口受管制化學品一宗、違反噪音管制15宗、涉及廢物處置57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