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兩檢條例生效日期明刊憲

2018年8月30日

《廣深港高鐵(一地兩檢)條例》(第632章)生效日期公告明日刊憲,條例9月4日起實施,以配合廣深港高速鐵路西九龍站實施「一地兩檢」的籌備工作。

 

運輸及房屋局表示,特區政府理解內地人員需在高鐵香港段通車前,於西九龍站內地口岸區進行最後準備工作,包括確保所需物資運送到內地口岸區,並熟習運作流程,故特區政府安排條例在通車前一段短時間生效,以確保內地口岸區在通車後運作暢順。

 

經與內地詳細磋商,運房局局長決定條例於9月4日起實施。

 

當日零時零分起,就內地口岸區的法律適用及管轄權劃分,條例界定的非保留事項會由內地根據《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關於在廣深港高鐵西九龍站設立口岸實施「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和內地法律實施管轄。

 

內地派駐機構人員將於西九龍站內地口岸區工作,為落實「一地兩檢」安排做好最後準備。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去年12月27日作出的決定,有關人員不會在內地口岸區以外區域執法。

 

同日起,站內的香港口岸區會按合作安排規定,根據香港法律(即《香港鐵路附例》(第556B章))由港鐵公司藉憲報刊登公告,宣布為過境限制區;相關公告同於明日刊憲。

 

屆時,進出兩個口岸區的人員須出示由港鐵發出的過境限制區許可證,並辦理兩地通關手續。此安排有助兩地通關部門更熟習口岸實際運作,以迎接高鐵香港段於9月23日正式營運,為乘客暢順辦理通關手續,全面發揮高鐵高速、便捷的最大效益。

 

巿民可於各區民政諮詢中心索取《廣深港高速鐵路「一地兩檢」你要知》小冊子,了解高鐵乘客或內地口岸區工作人員需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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