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四縣食品獲准有條件進口

2018年7月20日

食物安全中心宣布,下周二中午12時起,有條件准許日本茨城、栃木、千葉、群馬四縣的蔬菜、水果、奶和奶類飲品、奶粉進口;對福島縣的上述產品進口禁令則仍然有效,相關《食物安全命令》今日刊憲。

 

食安中心表示,自2011年3月檢測逾49萬個日本進口食品樣本,輻射水平均無超出食品法典委員會的指引限值;日本當局檢測逾200萬個食品樣本,絕大部分符合委員會指引限值。2016年9月後,中心再沒檢測出該國進口食品樣本含有輻射。

 

此外,國際專家組織已從輻射水平角度確認日本食品安全,越來越多經濟體亦有條件或無條件、全部或部分解除有關進口禁令或限制。

 

《食物安全命令》所列措施與現時對上述四縣的野味、肉類、家禽、禽蛋、水產進口安排相若,並已增加出口商證明書的額外保障;食安中心會繼續為每批進口日本食品進行輻射檢查,並加強抽查來自四縣的蔬菜、水果和奶類產品。

 

中心表示,與日本當局分別在進口和出口層面把關,可有效保障食物安全,並會與日本農林水產省會加強信息和情報交流、與業界保持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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