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閘蟹售賣許可證接受申請

2018年7月16日

食物環境衞生署公布,9月3日起,銷售大閘蟹須有介貝類水產動物(大閘蟹)售賣許可證,經營者今日起可提出申請。

 

該署表示,根據《食物業規例》,經營者除非獲食環署署長書面准許,否則不得出售受限制食物,包括介貝類水產動物。介貝類水產動物(大閘蟹)售賣許可證有助優化大閘蟹銷售和儲存的規管安排,加強保障食物安全。

 

該許可證規定,大閘蟹售賣處所須符合相關衞生要求,包括設置雪櫃和洗手盆;供出售的大閘蟹須來自合法來源和附食環署署長認可的衞生證明書,並須存放於雪櫃內。

 

網上經營者須領有網售限制出售食物許可證;其他食物業處所如新鮮糧食店、公眾街市魚類攤檔等售賣大閘蟹,也應先取得食環署書面准許。

 

另根據《食物安全條例》,經營大閘蟹進口或分銷業務的人士須向食環署登記,並備存大閘蟹進出紀錄,零售商也須備存其獲取大閘蟹的紀錄,以便追查來源和分銷情況。

 

凡無牌經營食物業或未獲准許售賣受限制食物,即違犯《食物業規例》,最高罰款五萬元和監禁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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